索 引 号 | za779940273-2025-000821 | 发布机构 | 去哪里投注nba比赛_nba官方博彩官网-app下载政府 |
发布日期 | 2025-05-06 | 文 号 | |
是否有效 | 有效 | 有限期限 |
为持续推进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,认真贯彻《陕西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(2023-2027年)》《商洛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(2023-2027年)》《商洛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2025年工作要点》,持续改善空气质量,制定本工作要点。
2025年工作总体要求: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按照县委、县政府决策部署,持续推进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,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,坚持减煤减排减卡并重,坚持高质量治标与有序治本一体推进,狠抓结构减排、工程减排、管理减排,着力解决影响空气质量改善的根源性、结构性、顽固性问题,切实推动产业、能源、供热和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,持续推进降碳减污协同,不断强化重点领域深度治理,全力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,高质量完成“十四五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,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美丽蓝天获得感、幸福感。
2025年工作目标:PM2.5浓度不超过26微克/立方米,优良天数不少于350天,无重污染天气。县域空气质量在陕南32县区排名同比前进,实现争先进位。
一、推进结构减排
(一)推进产业结构调整。
(二)推进能源结构调整。
2.推进燃煤锅炉淘汰替代。推动燃煤锅炉淘汰或清洁能源替代,基本完成10蒸吨/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、2蒸吨/小时及以下生物质锅炉淘汰。(县环境局牵头,县发改局、县科经局、县农业农村局、县市场监管局等参与)
(三)推进供热结构调整。
3.优化供热布局。因地制宜推动热电联产、工业余热、垃圾发电等清洁供热替代现有燃煤、燃气供热方式,加快配套热力管网建设。(县城管局牵头,县发改局、县住建局、县环境局等参与)
(四)推进交通运输结构调整。
4.推进运输结构“公转铁”。落实《商洛市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专项工作方案》,推动大宗货物及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“公转铁”。(县交通局牵头,县发改局、县科经局、县资源局、县环境局等参与)
5.加快推进清洁运输。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,推动水泥(熟料)等重点行业清洁运输(铁路、水路、皮带廊道、纯电动车或氢燃料电池车辆)达到70%左右。(县交通局牵头,县发改局、县科经局、县环境局等参与)
6.优化车辆结构。全面完成国三及以下标准柴油货车26辆年度淘汰任务,2023-2025年累计淘汰65辆。(县交通局牵头,县公安局、县环境局等参与)
基本消除非道路移动机械“冒黑烟”现象,基本淘汰第一阶段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。积极开展重点用车企业摸排,符合门禁安装条件的企业要“应装尽装”。全县重点用车企业门禁系统9月底前实现联网。(县环境局牵头,县发改局、县科经局、县住建局、县交通局、县农业农村局、县城管局等参与)
9.继续开展夏季臭氧治理专项行动。持续做好挥发性有机物突出问题排查整治,整改完成率98%以上。推进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替代。(县环境局牵头,县发改局、县科经局、县公安局、县住建局、县交通局、县城管局等参与)
三、优化管理减排
11.推进秸秆集中收储运。积极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和科学还田,着力解决秸秆收集、运输、储存难题,进一步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。(县农业农村局牵头,县发改局、县财政局、县环境局等参与)
紧盯“三夏”“三秋”重点时段,切实落实主体责任,抓早抓严秸秆禁烧工作,严格火点量化考核,划小网格,夯实镇街、村组监管责任。开展秸秆禁烧监测-评估-预警-督办工作,及时提醒风险,用好通报、约谈机制,对违法违规焚烧秸秆的予以惩处。严禁露天焚烧垃圾、落叶等。(县环境局牵头,县农业农村局、县城管局等参与)
12.依法依规管控烟花爆竹。坚持控源头、管末端、抓宣传、重劝导,严格控制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发放,大幅减少批发、零售许可证颁发数量,管控好重点区域销售源头。2025年7月底前依法划定烟花爆竹禁燃区并向社会公告。加大宣传力度,督导小区物业加强监管和劝导,加强对中小学生宣传教育和引导,有效发挥“小手拉大手”的作用。加强舆情监测,积极主动做好应对。(县公安局、县应急局按照职责分工牵头,县委宣传部、县教体局、县住建局、县市场监管局、县城管局、县环境局等参与)
13.科学精准应对重污染天气。加大白名单保障力度,助力稳增长、保民生。优化应急减排清单,精准制定减排措施,确保减排效果。加强重污染天气预案执行情况监督检查,提高应急响应的及时性和有效性。(县环境局牵头,县发改局、县科经局、县公安局、县住建局、县交通局、县城管局等参与)
14.推动声环境质量改善。城区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,合理划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,推动宁静小区建设。加大降噪先进技术、设备推广和噪声污染严重的落后工艺、设备淘汰力度。加强对建筑施工、工业生产、交通运输、社会生活等噪声污染的监督检查,加大噪声违法行为处罚力度,构建多部门齐抓共管、各层级上下协同的治理格局,推动解决噪声投诉重点问题。(县环境局牵头,县公安局、县住建局、县交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)
15.提升移动源监管能力水平。加强移动源环境监管能力建设,强化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远程在线监控。持续深入开展机动车检验检测领域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,坚决实行严打严治。依托信息化手段,探索建立“非现场”检查发现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问题线索的能力,不断提升执法效率和监管水平。(县环境局牵头,县公安局、县交通局、县市场监管局等参与)
17.优化执法监管。持续开展“利剑治污”,加大涉气环境违法犯罪打击力度,持续打击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,实行计划管控,开展“扫码入企”持续推进数智化非现场监管执法,提倡柔性执法,营造良好营商环境。持续抓好油烟、恶臭重点投诉等问题整改。(县环境局牵头,县级相关部门参与)